督促文化场馆向未成年人免费 公益诉讼释放更多司法善意
■ 观察家
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社会各方相向而行,最终形成强大的合力。
继此前故宫博物院宣布“对未成年人试行免费开放”后,近日,圆明园、北京天文馆等北京40余处文化场馆相继宣布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据北京日报报道,这其实得益于北京市检察院启动的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据了解,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北京市部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未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存在向未成年人收费问题,损害了众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开展专项监督活动。
今年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应当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也就是说,这本就是法律赋予未成年人的权利。但与此同时,涉及社会方方面面的新法施行后,很多单位和部门可能并没有意识到自身需要做出哪些具体的制度性改变,以符合法律法规的新要求。
此时,作为公益诉讼适格主体且负有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检察机关,通过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主动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并督促相关公共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无疑发挥着公益诉讼的积极作用。
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终究要从纸面走进现实,而北京市检察院主动履行监督职责,利用公益诉讼推动相关法律条款尽快发挥现实效力,不仅是一种极好的普法形式,也在助力未成年人更好成长、维护社会公平以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层面释放了更多的司法善意。
据了解,此次行动中,检察机关共对北京市80余家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209家市级及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逐一排查,确定向未成年人收费的单位,与多家行政主管部门磋商协调,形成共识,共同推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向未成年人免费开放。
可以看出,这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但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公益诉讼也需要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北京市检察院努力的背后,维护了未成年人的正当权益,不仅值得称赞,也体现了司法机关的担当。
而行政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迅速行动,积极履行定价、监管职责,多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积极配合,牺牲部分收入,立行立改,完善票务服务管理体系,也都体现了为未成年人谋取福利、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善意。
这也表明,促进未成年人成长,需要社会各方相向而行,最终形成强大的合力。当然,我们也期待检察机关能够在公益诉讼领域不断探索,主动出击,推动普法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督促更多行政主体依法履行自身职责,以实际效果赢得更多公众的信赖。
□江城(媒体人) 【编辑: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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